0P-2026-0802-001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意见反馈截止
事实摘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页面显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起草并修改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后,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页面列出的反馈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和信函,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 2026-08-02。草案说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适用该办法。
0P-2026-0802-001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页面显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起草并修改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后,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页面列出的反馈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和信函,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 2026-08-02。草案说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适用该办法。